2019年4月9日 星期二

形似與神似


「論畫以形似,見與兒童鄰。」



------ 蘇東坡



南齊謝赫的「六法論」,是我國古代美術品評作品的標準、美學原則,也是歷代畫家視作衡量繪畫成敗高下的準則。自南朝到現代,「六法論」已成最具權威性的理論。六法者何?一是氣韻生動,二是骨法用筆,三是應物象形,四是隨類賦彩,五是經營位置,六是傳移模寫。



在六法中,擺在第三位的「應物象形」,乃屬有關形像的問題,這也表明在南北朝時代,繪畫美學非常重視「形似」,以及著重描繪物件的真實性,故將它置於氣韻與骨法之後,也表明了當時的藝術家,已深刻地把握了藝術與現實、外在表現與內在表現的關係。「應物象形」是指畫家的描繪,要與所反映的物件形似,應物就是刻畫出物件的形態外觀。



其實,除了「形似」,國人更重「神似」。以形寫神、以物傳神、寫實與寫意、形神俱備……一大堆詞彙,在在論說了古今中外藝術理論的論述,也與認識、再現事物特徵有著緊密的關連,亦是藝術創作中重要的理論。



對我國繪畫術語而言,「神似」與「形似」是呈對稱的狀況,指出了主客觀相的統一,以及由事物的表象到意象的深化的意象。即「神者形之用,形者神之質」。北宋蘇東坡有「論畫以形似,見與兒童鄰。」之說,畫不可只尚形似,也不徒寫形,必要形神同在,故「形神兼備」,便成了繪畫藝術的定論。



東晉畫家顧愷之有「傳神論」之說,他認為寫人物畫,外形面貌雖相當重要,但最重要的仍在表現人物的神髓,即「寫神」,由於眼睛是人的精神所在,故「點睛」便成了最重要的最後步驟,透過「靈魂之窗」,將人的神髓表露無遺,看他的傳世名作《洛神賦》,正好說明了「形神兼備」理論,畫中不單表現出人物的形態,更重視其內在氣質,以「心眼」穿透了人物的「神」。



在習畫的初段,東西方各有「臨摹」及「摹仿」的理論,亦即六法中的「傳移模寫」,唯此僅屬習畫的基礎訓練而已!古人常謂不尚形似,乃務肖其神明也。因為「形似」只在表現事物細節的真實,「神似」才能表視事物本質的真實。當然,在藝術創作中,事物往往需要通過細節去表現,但仍要深刻反映事物的本質,若單一地只追求形似,將不可避免地流於程式化或公式化,乃出現常為畫家所摒棄的「匠氣」。



對「神似」的理解,不能只簡單說它超越了「形似」,,它實則是更具豐富而深刻的藝術內涵,足可準確深入掌握事物的特徵。藝術家在掌握處在千變萬化的的客觀事物之中,能捕捉其內在的特徵,才能生動地反映其本質,例如一幅神似的肖像畫,只能是藝術家立於對所畫對象的性格與經歷有所了解的基礎上,才能創作出來。



藝術家為了追求神似,在日常生活中,往往對事物的觀察,經常進行深刻的構思,勢必更為深入傾注自己的想法、感情和趣味,故「神似」的作品必成表現個性化的藝術,不論採用何種藝術形式,皆因蘊藏著內在的抒情成份,故洋溢著動人的詩意!



雖然,「形神兼備」,成了繪畫藝術的定論,但從藝術作品去看,追求「神似」的傑作,常有脫略「形似」的表現,作品處於似與不似之間,如石濤的山水、八大山人的花鳥、齊白石的蝦蟹,往往不作精緻的描寫,避免分散觀賞者的注意力,更因改變了細節的真實,給與藝術突出當中的真相,總言之,「神似」的作品,必有其獨特而難能可貴的面貌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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