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7月2日 星期日

繪畫與文學





「詩是有聲畫,畫是無聲詩。」





------ 古希臘詩人 蒙尼德士





「味摩詰之詩,詩中有畫;觀摩詰之畫,畫中有詩。」





------中國大詞家 蘇軾





從古至今,無論中外,繪畫與文學,皆位列於「藝術」領域之中,乃兩大獨立的分類。若依究其藝術元素、分類原理、媒介物料及自然本質,當可作不同的比較,亦能窺其相互的關係。



有評論者認為:對藝術家而言,繪畫與文學,是行者的兩足,也如飛鳥的雙翼,兩者實可相輔相成,相互映發。藝術是生活中最珍貴的發現,也是健全人生觀的基礎,故作為藝術表現的繪畫與文學,不但反映藝術家的人格,也內蘊了思想、觀念、感情,以及情操的感知與體驗,在審美過程中,與觀賞者進行通感與共鳴,建設人文價值與人類文明!



我國繪畫有「書畫同源」的理論,兩者關係呈現了人文主義的色彩,令繪畫的意境,皆具文學性,作為詩詞篇章的形相或載體,故有「詩、書、畫三絕」之說。看山水畫,自山水詩而來,如「長江萬里圖」,寫胸中丘壑;看人物畫;寫文人雅集、如「韓熙載夜宴圖」,以表寄情寓意;看花鳥畫,供詠物抒情,有「四君子圖」,以梅蘭菊竹比擬人的品格情操;與民間有關的繪畫,則反映庶民的生活,如「清明上可圖」,皆在表現技巧上賦予文學表現的敘述性,以及戲劇的場景。



再看西方的藝術,自希臘羅馬至十八十九世紀,繪畫與文學,亦成緊密的結合,神話、聖經及傳奇人物,皆屬兩者共同的題材:看自羅馬史詩而來的人物雕像,如勞孔像、以聖經文學為主題的傑出畫作,如「最後的晚餐」及「最後的審判」、至於描述傳奇人物,如古典主義大師大衛的「拿破崙加冕圖」,此等作品,除顯示繪畫與文學密切的關係,亦可把它看作是文學的再表現。



其實,繪畫與文學,是以不同的媒介,來訴諸不同的感覺,也有相異的特質:繪畫是以視覺為主要對象、作品中自有視覺上的造型美,但文學則以聽覺為主,如詩篇散文,則屬吟誦的聲調美,故前者是空間藝術,後者卻屬時間藝術了。



文藝理論的學者認為:繪畫與文學,也存有相似的本質。在造型藝術與文字中,其形、色皆為不同樣態的符號,其中又以文學的符號,層次較高、也較抽象,既可抒情,亦可陳述,在敘述過程中,它使用時間的延續,去模擬及描寫空間中展現物體的可能性,也可在文字排列上呈現繪畫之美,表達豐富的感情!



至於繪畫,其符號是較具體的,如形體與色彩等視覺元素,它最能表現空間展佈的形式,給觀賞者最直接、具體而清晰生動的感受,其具體的描繪手法,足以模擬文字的敘述性,這就是繪畫在形色中,以寄寓文學意蘊的表現,看中國畫的散點透視,更突破了不同角度的視覺印象集於一畫中,也賦予文學表現的時間展延的特點。



從古至今,繪畫與文學,如同孖生兄弟般親切,彼等在內容與題材上,有著相關密切的關係。藝術創作,應是包含模仿與理念,雖然繪畫側重模仿自然的形式,但文學卻偏重於表現精神。



進入21世紀新紀元,隨著時代的演進,在繪畫與文學之間,其傳統的默契已漸趨褪淡,現代繪畫更排除一切文學特質及人文因素,追求純粹視覺機能的新美學,有趣的是,進入後現代主義的當代新繪畫,卻愛用詰屈聱牙的文字,去詮釋作品的內涵,與傳統繪畫成為文學的註腳或插圖的作法,涇渭分明。究竟兩者是否需要互作借鑑,或因其局限性,以致無法結合?其實,若能參攷《創世記》中有關描述 上帝的創造過程,當可尋得睿智的答案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