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2月28日 星期四

美、藝術、審美與生命


「藝術,除了藝術別無他物,它是使生命成為可能的偉大手段,是求生的偉大誘因,是生命的偉大興奮劑。」

------ 哲學家尼采


美、藝術與審美,同屬蘊藏於我們心中的內化現象,與人的生命有極密切的關係。德國美學家席勒在其著作《審美書簡》中認為:一塊大理石雖無生命,但通過雕刻家和建築師的手,足堪變作活的形象,形象同時也具備美與審美的特性,並抓住了美的內在生命的特徵,此論述與黑格爾所說:美和藝術必須「灌注生氣」的論點,實不謀而合!

每一位藝術工作者,皆希望擁有個人藝術的生命、創作風格和理念。藝術家的內心世界,都表現在藝術創作中,從作品中反映生命、發現自己。藝術家欲創造作品,首要是對自然中一切的存在,進行深入細心的觀察,以捕捉生命與生活中的視覺形象,用作鞏固對視覺形象的認識及掌握!

進入19世紀,德國哲學在美學體系中,不論理論架構、探索與主張,皆層出不窮。「把美、藝術,看作是使人從盲目生命衝動中解救出來的工具」,此為悲觀主義哲學家叔本華當時刷出的新亮點,隨後尼采更把它提昇為「生命意志」,而在德國興起一種以「生命哲學」為標幟的美學流派,認為只能憑著直覺的努力,才可打破創作的局限,抓著生命的意向。

在當代藝術與美學之中,美、藝術與生命的內在聯繫,確是受到特別的重視。美國美學家蘇珊朗格,更給藝術下了一個定義:「藝術是人類情感符號的創造。」即是之故,通過情感符號,可將人的心理所需與生命形式結連起來,而美和藝術正是生命的形式,因藝術形式與生命形式,有著相同的結構,通過生命形式的特徵,也可伸發出藝術形式的基本特徵。

從人類的歷史進程中去看:人的生命,其本質乃從勞動中表現出來,這種既自由且自覺的活動,不但表現了豐富的生命力,也帶來藝術的創造,故藝術有「勞動起源說」的學說。美、藝術與審美,在通過人類社會勞動實踐,而成為人類生命的一種表現形式的同時,也反映了兩者的共構性。人類生命的內在深層,實在蘊含了美、藝術與審美的特徵!

究竟人類的審美活動源自何時?迄今仍屬懸案,唯透過大量的考古學、人類學、藝術史的憑証來看,人類的審美活動,應與人類自由自覺的活動,有著極密切的關連。生產勞動既是人類生命的最主要表現形態,也是人類審美活動的根基。

因此,人類可在個人所創造的意象世界裏,直觀自己的本質力量、創造性,從中孕育出一種愉悅的美感,這是以自然形態和原始狀態的審美意識作為中介,進而創造出一種遠離功利關係,且屬「無目的性的」審美對象,亦即藝術。

對人類頑強的生命奧祕之源的反思,是原始宗教的源頭,並昇華為早期的原始藝術,如洞穴藝術中的雕刻和繪畫,及至後期的教堂藝術,這當中所包含的自由創造性,從人類歷史的角度去看,乃為西方完美人體藝術的內在生命的源泉。

人類的生命在不斷調節各種內部的機能,吾人不斷追求完美,故審美需要,也是人類獨有的,它讓每個人皆帶著不同的獨創性。總括來看,人類的美、藝術與審美都是人類生命裏的最直接的表現形式,也是最具生命的自由創造性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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