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0月2日 星期五

當美學遇上藝術哲學



「美是一個對象的符合目的性的形式,但感覺到這形式美時並不憑對於某一目的的表現。」

------ 德國哲學家 康德



人類的藝術,源於何時,眾說紛紜,故人類的審美活動的起源,亦難以考據。我們只許承認:在歷史的特定時空裏,當人類進入文明活動的時期,始能學懂對藝術進行審美活動,也就是說當藝術作品呈現在觀眾面前,欣賞性的思考、鑑賞性的行為,才會幔幕徐開,也揭示了審美活動的開展。

 
有審美活動,就有美的思考,思考過後,自有文字的記錄,留下大量珍貴的文獻。文獻的內容,呈現的皆為欣賞性的思考,以及藝術作為審美活動的思想。無論處在東方或西方,從歷史的進程去看,美學思想的發展,直至今天,已超越兩千多年。我國先秦的老莊思想與孔子學說,西方古希臘的亞理士多德及柏拉圖,早已開始進行美的論述,並對審美活動作深入的思考。

 
要深入探索藝術論述與審美活動,首要是需先行理解美學是什麼?於普羅大眾而言,簡單來看:藝術表現「美」,美學乃研究美的一門學科;對較具人文精神的知識人,當會更進一步,必然認識美學研究的對象設定為「審美活動」:包括審美本質、審美關係和審美經驗。

 
儘管藝術論述與審美活動,早已存在於生活當中,唯「美學」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,其確立的歷史卻為時較晚:1759年,德國哲學家鮑姆嘉登,在他岀版《美學》一書中,把審美活動看作一種感性活動,進行專門的研究,始將「美學」確立成為一門新的學科。

 
爾後,德國哲學家康德,以現代哲學的立場,對審美活動的屬性再作明確的確定,指出它屬非功利的直觀感性活動,並帶有主體性與自由創造的精神,他也被公認為「西方美學」的奠基者。

 
對哲學家黑格爾來說,即若對使用「美學」一詞並無異議,唯他同時指出:其正確名稱應為「藝術哲學」或「美的藝術的哲學」。因美學研究的對象純為藝術,自然美並不屬心靈的創作,故美學應要排斥它,亦即排斥一般非藝術的審美活動,基於此一論點,「藝術哲學」一詞,更能確切顯岀美學的哲學轉向,展示以精神為基礎所建立的體系。

 
「藝術哲學」一詞,漸次取代了「美學」,成為普及及通用的名稱。藝術創作是以心靈、精神及觀念作為基礎的創意過程,與審美活動相同,兩者均屬非功利的直觀感受活動,除了創造美的形象外,再沒有任何功利的目的,故創作活動理應成為藝術哲學研究的主要對象。

 
由於藝術哲學是對照人生、生命、文化和存在的理論思考,故藝術哲學必須與藝術研究、藝術創作與欣賞產生密切的關係,這才算是完整的審美活動。一個人若能接受藝術哲學的教育,必能完善自身的人格修養,提升個人的人生境界;同時,也能完善自身的理論修養,提升個人的思維水平。藝術哲學是來自於藝術的人生的智慧,故其理論訓練,將讓我們更能豐富地、更深入地開啟藝術的境界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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