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1月9日 星期四

優美與崇高





「人間桂花落,夜靜春山空。」



------ 王維





「藝術的生命就是深刻的思維與崇高的激情。」



------ 安格爾





從古至今,科學家仍在孜孜不倦地探究宇宙的起源、本質與發展。但《聖經》早已告知世人:一切皆自上帝的創造而來,據《提摩太前書》四章四節所說:「凡神所造的物,都是好的:若感謝著領受,就沒有一樣可棄的。」因此,我們要在神的創造奇工中歡欣喜樂。神使用陽光、雨水,餵養飛禽百獸,妝飾鮮花、小溪流水、讓青草遍地,天地盡現優美迷人。



祂又用自己的「形像」造人,予人有「管理」受造物的權柄。《約翰一書》四章十六節這樣說;「神是愛;那有了愛在他的生命裏的人就是有神的生命,而神在他的生命裏。」神的「形像」是偉大的,充滿著崇高的愛!



神予人創造的能力,在創作過程中,也同時進行「審美活動」,它是一種社會文化活動,從中孕育不同的審美文化與獨特的審美形態,用作提昇人類愛美的情操。若從西方文化藝術史去看:審美形態更代表了某些類型的審美意象。



在古希臘「美學」論述中,「優美」與「崇高」,皆屬最早期及最重要的中心範疇。「優美」是最早出現的中心範疇,爾後,「崇高」亦隨之而來,兩者的概念,歷來皆被看作屬涵蓋面較大的形態,在美學史上,也是大多數美學家所認同的審美範疇,時至今天,仍在廣泛地應用,例如:論及拉斐爾的聖母畫像,評論家認定是「優美」的典型,而范寬的谿山行旅圖,則是「崇高」的呈現了!



西方文化傳統自古希臘承傳而來,希臘人精神文化豐盛,又有豐富的情感,追求是一種單純、靜穆與和諧的美,這與孔子「以和為美」的美學思想不謀而合,此種審美形態,不但是自然地存在的,也由精神觀照及藝術創作中顯示出來。



優美的審美特點,見諸不同藝術範疇:繪畫、雕塑、建築、音樂及文學作品……除了拉斐爾的聖母畫像及聖子畫像,畫中皆滿是優美的曲線,予人和諧細膩之美外,古希臘的神廟和人體雕像也達至最典型的體現,兩者在優美的準則中互換並用,神廟中柱石肅立挺拔,氣度萬千,如愛奧尼克式柱頭,使用螺旋飾作細部裝飾;人體也具純真高貴的美感,而且變化萬端,看《斷臂維納斯》、《擲鐵餅者》等雕像,在迷人的曲線裡、健美的肢體中,充滿生命力,呈現了單純、靜穆與和諧的美!



康德說:「優美使人迷戀,崇高使人感動。」崇高是源於希伯來與西方基督教文化而來,黑格爾認為創造宇宙的神,正是崇高本身的最純粹的表現。作為「審美概念」的崇高,它滿足人追求偉大與渴望神聖的願望。



再者,康德更認為崇高具有無比強大的力量,看哥德式教堂,實在顯示了一種神秘崇高的氣氛,特別是高聳入雲的尖頂、宏偉的拱門、巍立的鐘樓,令人物我倆忘,自覺與神同在,沐浴在崇高的神福中!



上帝教子民過聖潔的屬靈生活,在有限的生命歷程中,追求永生的盼望。優美和崇高,皆閃耀著高尚、聖潔的靈魂美,正如莫札特的樂章:單純、明媚、絕對的和諧,即使他短暫跌宕的人生,充滿痛苦,但其作品仍洋溢天使般的溫柔,這是一種高尚、聖潔的光輝!



要尋找優美與崇高,我們斷不能遠離神,必須要用祂的角度,透過神去尋找這種美,如祂一般用不留餘地的愛去感領這種美。優美與崇高,著實可滌蕩我們的心靈,透過淨化和昇華的過程,使我們超越生命的平庸和局限,讓個人的精神領域提升至更高的境界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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