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2月9日 星期五

從創造論看藝術創作




「人類的創作,至終是透過聖靈與聖父,分享祂藉聖子將萬有歸與祂的這個創造目的。」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------ 神學家 貝吉比

  



在西方基督教文明的世界中,世人皆視上帝為至高無上的主宰,人的價值即在與上帝接近,一生的努力,也在盡力親近祂。中古時代,哥德式教堂尖聳屋頂的建築樣式,高聳入雲,正是這種思想的忠實映現。



《聖經》在《創世記》第一章中已明確表明:上帝是從「無」創造宇宙,祂是創造者,此非一個理念,皆因萬物自祂的旨意而來,而此創造乃來自創造者的直接行為,並非一個自然的過程。「上帝看到祂所創造的一切都很好。」創造的精髓,乃在句中那個「好」字,上帝對祂創造的秩序深感滿意,滿足地安坐一旁,欣賞自己親手創造的傑作。



人類受造是《創世記》第一章的高潮所在,令「又荒涼,又沒有活物棲居」的宇宙變成生機蓬勃的樂土,並且吩咐人類要繼續這項創造工程。一切活物,包括人和動物,皆各安本位,完全順服,並自由服事上帝。



人因擁有神的形象,不但具有管理所有受造物的權柄,更由於人是按神的形象而造,此為人類創造力的源頭,人類不斷進行藝術創造工程,透過活用上帝給予創作的恩賜,人活出上帝的形象。



創造力是上帝最大的恩賜。藝術家的任務:是要藉著意念、物料與媒介,從事創作,與人分享藝術作品,反映上帝在基督裏所更新的美麗天地。事實上,創造力更是人類獨有的獨特能力,對藝術創造的渴望,以及在審美活動的欣賞過程的投入,是推動人類文化歷史發展的最大動力,人亟需理解及尊重藝術創作,體驗生命,進而與美善的上帝契合!



藝術作品是創造性的產物。它把情感、意境和媒介結合成一個整體,同時體現了存在的時空變化,也反映了宇宙的主宰上帝的實在。雖然,從宗教角度去看:上帝是一種精神的存在,祂是無限,也是絕對的,但卻可以用有限的物質形態表現出來,如雕塑或繪畫作品,透過作品的光影、色彩與質感,去表現那獨一無二價值的空間。



再者,創造論肯定上帝的自我和永我,祂是超越具體存在之上的無限的自在和永存。上帝所具有的創造力,早已超越了人類的限制,創造論也在基督信仰上體驗出來,上帝是創造者,萬物皆來自祂的創造,祂的創造才是最根本的。



哲學家亞里斯多德認為:藝術對於人類最高目標,也是幸福之達成有很大的貢獻。若根據《創世記》的記載,上帝只用了短短六天的時間便創造了整個世界,從光明黑暗、天地草木、飛禽走獸到人類,過程極為簡單,只要在上帝的意念之間,說有便有,正好引證上帝確信是絕對美善,充滿完滿和無限能力,也讓人的存在確保安穩與喜樂。



「上帝創天造地」,此語在指出有形的萬物,其中的動與靜,以及運行之變化,皆自上帝意志而來。人在創造過程中,其位置為萬物之首,更成萬物之靈,他屬天屬地,這也是上帝賦與人優於自然萬物的目的。人既屬天,就能欣賞上帝;人既屬地,也會欣賞地上所有的美物。



上帝創造了一個有秩序的世界,上帝的「道」也充滿著創造,聖靈也完成了創造的工程,因此,藝術家照著上帝自己的形象和樣式,從而創造藝術作品,必然傾注了上帝特有的恩寵,藝術作品的根本特點是自然與自由的綜合,而其存在,更是歷史性的的真實,它展現天地間隱藏的真理,構築了宇宙間的永恆生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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