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2月31日 星期日

基督信仰與藝術創作




「基督藝術沒有甚麼特別,它是精彩、健康及
美好的藝術;它與神所賜的藝術結構相配合;
它對現實的看法是愛護、有自由度、美善和真
實的。」


------ 藝術史學家 魯克馬格  



作為基督信徒,宗教信仰「言必稱上帝」,藝術創作「理必踐其道」,故信仰與作品,在自身的存在中,必與上帝相互之間有著密切的關連,藝術家本著歌頌上帝的激情,進而付出個人整體的生命和熱情,全心專事創作,並透過作品的敘述,讓欣賞者傾情於中,期盼在至高精神領域中,與這位真善美的上帝相遇!


上帝的永存,其意義乃表示自存和無限之意,作為「第一推動力」,上帝不需要依賴任何身外的事物而存在,這正是至高的存在,更引證祂是全能的創造者,萬物均來自祂的創造,只有祂的創造才是最根本的。奧古斯丁根據《創世記》的內容,闡釋上帝從虛無中創造出世界萬物之時,也同時創造了時間和空間。


上帝賞賜美麗,受造之物皆可各按被造之特性,彰顯那份屬神的特質與榮美。人更因擁有上帝的形象,具備藝術創作的創造力。藉著信仰,藝術家把自然的觀照、內心的感情、直覺的形相,透過作品,作具體化或抒情化的的表現,當能充份流露出人的尊嚴和美麗。


創造自上帝而來,且是無時無刻的臨在,人處於藝術創作的過程中,祂也同步以掌管的形式介入,以此體現「上帝與我同在」的內在理念。作為宗教信仰對象,上帝在與世界和人類歷史中,必然產生密切的關係:祂是宇宙的創造者、也是歷史中的主宰者、更是美與創造力的源頭,藝術創作必然取材於祂創造的世界裏,祂的創造是「無中生有」,但人的創作卻是基於被造物而來!


若從聖經美學去看,舊約時期重在描述神的顯現,故此,美感與崇拜,著實有非常密切的關係,試看多元的器物:會幕、祭壇、燈臺、惟帳、幕幔、器物和祭司衣著…… 這所有的一切,皆屬手藝精巧的藝術品,乃出自熟練的工藝者的創作。


信徒聚集於會幕或聖殿裏,一同敬拜,所得的美感享受,是融合於整個崇拜經驗之中,上帝將聖靈充滿在人的身上,使人有能力從事各樣藝術設計,透過視覺環境,體驗喜樂的頌讚,並感領上帝的同在!在信仰角度來看,美的存在就是祝福的象徵!


進入新約時代,聖經美學匯聚於耶穌的位格和作為之上,祂成了有形象的人子、代贖的羔羊、、結果的葡萄樹及生命的道路。此時期,教會受命宣揚生命之道,道出神的救贖性,這也是基督創造的權能。


十字架是綜合和涵蓋救贖的象徵,十架得勝,配合永生盼望、新天新地,藝術創作迎向美好的未來,美從衝破黑暗而出,整個創造亦因此而全然歡樂,在西方,喜用新約故事作題材的畫家甚多,當中最著名的當推有「基督新教畫家」之稱的荷蘭藝術大師林布蘭,他從《聖經》中汲取養份,作品不純作教條式的視覺傳達,更表現了對宗教情操深切的體驗!


神學家孔漢思認為:偉大的藝術作品超越「信息的傳遞」。世界是天父的創造,「美」、「創作」與「創造」,均需反映祂的救贖和國度的真實,藉著藝術創作,人活出上帝的形象,透過藝術欣賞,人也揭示了上帝的恩典,總而言之,「美」與「創造力」的準則,必自上帝和祂的旨意而來!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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